注意!年底前還有這兩筆錢可以領
日期:2021-12-09
小伙伴們注意啦!
企業穩崗返還和失業補助金
還在申領期限內
12月31日截止!
大家千萬不要忘記領哦~
1、企業穩崗返還
返還條件
1、企業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嚴重失信企業、列入出清名單的僵尸企業不予發放穩崗返還)。
2、2020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2020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6%),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
3、生產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
4、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經濟組織可按照以上條件申領穩崗返還。
返還標準
1、大型企業以及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按本單位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
2、中小微企業和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經濟組織按本單位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返還。
2、失業補助金
申領條件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申請人可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可以申領失業補助金:
1、失業前最后停保地為廣東省內。
2、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其中,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人員是指參保繳費不足1年或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失業人員。
3、無失業保險欠費記錄(如有欠費的,補繳到賬后方可辦理)。
4.未申請領取養老待遇。
發放標準
失業補助金的發放標準分為參加失業保險繳費1年(含)以上及參加失業保險繳費1年以下。
1、我省參保1年及以上失業人員失業補助金標準不高于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的50%、參保1年以下失業人員失業補助金標準不高于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的15%,具體按各地市確定的標準執行。
2、在核發失業補助金時,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按參保1年以上處理。
3、失業補助金政策期內只可領取一次,領取期限最長為6個月。